根据省、市、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部署要求,为推进城市管理行业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平、公正,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抽查工作细则。
一、目标要求
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原则,转变管理理念,创新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逐步建立健全城市管理执法检查随机抽查制度,切实解决对相关行业检查随意性和不到位等问题,为广大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
双随机制度,是指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开展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监督检查的执法机制。目前,我局随机抽查的领域主要包括登记在册的从事燃气、建筑垃圾处置、园林绿化、环卫保洁以及城市道路占用审批等。双随机抽查机制应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逐步推广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行政执法监督领域,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
1.建立抽查对象数据库。根据检查要求,建立燃气、建筑垃圾处置、园林绿化、环卫保洁经营者数据库,对不确定的当事人(单位或个人)申请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因申请主体属动态状态无法确立,无法建立数据库,故对此类主体的监管实行随时监管,发现后直接依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燃气、建筑垃圾处置、园林绿化、环卫保洁经营者数据库内容根据我局实际登记情况进行动态更新。(责任股室:各执法大队、行政审批股、安全办)
2.建立执法人员数据库。根据检查要求,建立执法人员数据库,人员包括机关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各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数据库内容根据部门人员变动情况进行动态更新。执法检查人员应当具有行政执法资格,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列入名录库。(责任股室:法规股)
3.组织抽查。法规股牵头组织具体抽查活动,按照比例以摇号随机抽查的方式抽取检查对象、执法人员。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平、公正、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执法人员时,局纪检组派员到场监督,并可参加实地检查。若抽到人员因客观原因未能参加检查,应采取“递补抽取”的方式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责任股室:法规股、局纪检组)
4.跟踪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局纪检组应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整改期限结束后,检查人员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确保整改要求落实到位。(责任股室:局纪检组)
(二)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抽查检查对象频率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每次不超过20%。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双随机抽查结果的运用
1.实行“一抽查一通报”制度。抽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情形,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及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责任股室:法规股、各执法大队)
2.建立燃气、建筑垃圾处置、园林绿化、环卫保洁市场主体诚信档案。根据随机抽查结果,对燃气、建筑垃圾处置、园林绿化、环卫保洁等单位和个人建立诚信档案。(责任股室: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安全办)
3.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经检查中确定的失信单位或个人,列入失信黑名单,进行官方网站通报。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条件成熟时,将随机抽查结果及时推送至我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纪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责任股室:法规股、行政审批股)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推进随机抽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执法大队要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过程管控,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
各股室、各执法大队要严格责任落实,大力推广建立随机抽查机制,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局纪检组对随机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或消极不作为的,严格效能问责和责任追究。
(三)加强宣传培训
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法规股要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加大对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随机抽查工作的了解和支持。